近期,我市各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小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对行动期间发现的部分典型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祁东县:居民龚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祁东县消防救援局发现龚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祁东县县正东路301号疏散通道内,妨碍安全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该局责令龚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南岳区:居民李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南岳区消防救援局发现李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衡山路265号居民楼入户厅门口,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责令李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雁峰区:居民彭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被罚
近日,雁峰区消防救援局发现彭某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责令彭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刘振元 通讯员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