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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2026/09/21 1.2w 阅读 386 点赞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有关规定,下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详见附件)因已注销经营主体,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符合取消其相关备案的条件。现按相关程序发布拟取消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拟取消公告期为30日,以下企业如有异议,请在期限届满15日内向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检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消。

联系方式:

医疗器械监管科 0832-2030715

行政审批科 0832-2287160

附件: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名单

2026年9月22日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