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养犬秩序,防范犬只伤人、扰民风险,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从10月30日起,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在城关镇开展文明养犬专项行动。
行动中,民(辅)警开展全面摸排,对犬只饲养情况逐一核查,依法没收4只未办理犬证的家养犬。对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犬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案犬只依法没收后送至犬类留检所。针对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民警对17名相关当事人进行劝导警示,予以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民警同步向居民宣讲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明确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违规饲养烈性犬、未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致犬伤人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倡导大家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主动牵好犬绳、及时办证,摒弃不文明养犬陋习。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做好常态化巡查管控,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处置相结合,切实守护群众人身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