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号)精神,经专家现场评估、实地察看、信息化排查等环节,衢州市技师学院社评组织到期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
联系方式:0570-275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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