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龙江县金龙彩钢瓦厂建设项目修详规划进行公示:
工程名称:龙江县金龙彩钢瓦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龙江县金龙彩钢瓦厂。
建设地点:龙江镇西岗街北、西城雅苑西。
建筑性质:工业用地。
公示内容:该项目为宗地内建设。规划建设用地7071.6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429.8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29.89平方米
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七个工作日,13945282286。
权利告知: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公示期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将依法审批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