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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集中开展二、三、四轮电动车,二、三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6/09/15 1.6w 阅读 258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二、三、四轮电动车,二、三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资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二、三、四轮电动车,二、三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整治区域

资中县全域辖区,涵盖城区所有路段、国省干道以及县乡道路(农村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二、三、四轮电动车,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

2.驾驶或乘坐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违反规定载人,超出车辆核定载客人数;

4.逆向行驶,不按道路规定方向行驶;

5.非法改装车辆、私自加装雨棚、改装灯光及动力装置;

6.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抢黄灯等。

(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未经依法登记,擅自上路行驶;

2.逆向行驶,违反道路通行方向规定;

3.不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4.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5.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6.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整治措施

1.依法查处:对各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肃查处,依法采取罚款、记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以及无证驾驶并处拘留等处罚措施。

2.违法曝光:对查处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电视、广播、抖音、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曝光。

3.严厉打击阻碍执法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资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生信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