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丽水市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2026/09/12 1.2w 阅读 410 点赞
丽水市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时间:2026-09-13 09: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第2号

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警报试鸣的通知》(浙融办发〔2026〕18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市民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和应急避险能力,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于9月18日在丽水市区、丽水经开区、莲都区各人防重点镇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 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6年9月18日10:00-10:23。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解除警报信号。

三、试鸣形式

(一)丽水市区、丽水经开区、莲都区各人防重点镇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二)通过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电视新闻综合频道、丽水综合广播、莲都区农村应急广播发放防空警报。

(三)各县(市)的警报试鸣工作由各县(市)国动办按规定程序同时组织试鸣。

特此通告。

丽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