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 关于海南定安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岭口镇永达街店(个人独资)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 公 告

2026/09/09 1.2w 阅读 543 点赞

各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

海南定安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岭口镇永达街店(个人独资),经营地址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岭口镇岭口墟永达街24号铺面,自愿申请终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3 号)及海南省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审核同意该药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自公示确定生效日期起,该药店不再具备医保定点服务资格,不再开展医保结算业务,后续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该药店主动退出医保定点后,1 年内将不予受理其医保定点重新申请业务。

请广大参保群众合理选择我县正常运营的医保定点药店购药。

  附件:定安县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9月9日


附件:定安县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