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宜春财政精神,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效能,宜春市财政局对市直预算单位业务咨询首问责任制等事项办理流程明确如下:
一、预算单位咨询财政业务等问题,明确科室首问责任制的具体流程如下
二、预算单位直接征求市财政局意见或市政府办转来征求市财政局意见的文件,明确回复意见的具体流程如下
三、预算单位跨科室的特殊经费请示件(类似于教体部门申请关于运动会的资金、基建项目经费申请、供销社申请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等情况),明确回复意见的流程如下
跨科室的特殊经费请示件,由资金申请单位的归口预算管理科牵头回复意见,其他科室配合。
四、明确县(市、区)或预算单位提出的结算事项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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