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的公示

2026/08/27 1.5w 阅读 385 点赞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4〕13号),结合眉山实际,市医保事务中心经受理申报、资料初审、现场核查、集体评议等程序,拟择优将3家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机构纳入定点管理,现公示如下:

眉山市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168号

2

眉山市医疗保险研究会

眉山市东坡区定州西路7号

3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69号1幢1单元4层3号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您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38292525。


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