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废止《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信息记录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6/08/25 7.7k 阅读 455 点赞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对《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信息记录评价办法》(眉建规〔2025〕17号)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