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汪子霞/何珊/何洪/何艺喧/何威)

2026/08/24 2.2k 阅读 358 点赞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7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4)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63179号


汪子霞/何珊/何洪/何艺喧/何威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1421125207JC01090F00010001


眉山市仁寿县高家镇金河村1组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