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通过优化贷款流程,取消《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留存,实现了办事流程的再简化,以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政策速览
过去,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需长期抵押留存于受委托银行保管,导致缴存职工在办理落户、子女入学等事项时,需临时借取《不动产权证书》,往返奔波、费时费力。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破解“跑腿”难题,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便民新规: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市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留存《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改由借款人自行保管,从根源上解决了群众“借证跑腿”的烦心事。
二、分场景详细解读
(一)2026年7月1日起全市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手现房、二手房、商转公、期房转现房均适用)
1.核心变化
贷款抵押手续办结后,受委托银行将不再留存《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借款人签署一份《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承诺书》后,《不动产权证书》直接由您自己带回家保管。
2.档案怎么存
受委托银行对《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扫描存档,电子化留痕。抵押物原件只留《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打印入档,全程有据可查。
3.组合贷款注意
如果您办的是“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权证保管方式请以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办理前建议先向贷款受委托银行咨询。
(二)2026年7月1日之前已放款的存量贷款
1.常规管理
存量贷款已入库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交受委托银行保管的,维持原有保管模式不变。
2.急用取证流程
如果因落户、子女入学等急需用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借款人只需去受委托银行签署《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承诺书》,即可领取原件,领取后受委托银行不再收回,由借款人自行保管。
三、自行保管《不动产权证书》,4条红线不能碰
领取产权证时签署《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承诺书》,明确贷款结清前您的保管义务,重点记住4条红线:
1.妥善保管
须对《不动产权证书》妥善存放保管,如发生遗失,应及时办理补办手续,并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受委托银行。
2.不得擅自处置
贷款未结清期间,禁止私自转让、赠与、二次抵押该房产,不得为房屋新设居住权,亦不得将证书随意交由第三方保管或使用。
3.遇拆迁须告知
房屋遇拆迁、征收需上交证书的,须提前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结清剩余贷款。
4.违者追责
如违反承诺擅自处置抵押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四、配套风险保障,抵押权不受影响
不少缴存职工担心:“《不动产权证书》自己拿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抵押权还有没有保障?”答案是肯定的!官方已为您筑牢多重“安全网”:
1.放款前严格把关
贷款发放前,必须完成抵押登记,房产有没有查封、是否重复抵押、有没有设立居住权——全部核验清楚,确保产权清晰无瑕疵。
2.还清后快速解押
贷款结清后3个工作日内,受委托银行协同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帮您快速“解押”。
3.定期监控防风险
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定期监控房屋状态,杜绝违规处置。
4.电子存档可追溯
所有权证资料全程电子化存档,安全可查可追溯。
五、办理小贴士
1.新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抵押登记一办完,现场签署《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承诺书》,《不动产权证书》直接让您带回家。
2.存量贷款取证
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受委托银行网点签署《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承诺书》,办理领取手续。
3.疑问咨询
吴忠市辖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受委托银行网点均可现场答疑;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
六、结语
本次新政是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旨在实现“证在手中、办事轻松”,少跑腿、更省心。在提升服务便捷性的同时兼顾抵押风险管控。请有购房、贷款计划的缴存职工提前了解新规,省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