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水上交通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交通水域监管责任,7月8日,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筹调度,联合吉水县农业农村局、吉水县公安局,在醪桥坝溪公务码头开展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渔具公开集中拆解销毁行动。本次共拆解销毁“三无”船舶 13 艘,其中铁船 6 艘、塑料船 7 艘,同步销毁一批非法捕捞网具。



多部门联合执法,精准整治“三无”船舶

今年来,支队将“三无”船舶整治作为重点执法工作,统筹八大队联合农业农村、公安构建联合执法机制,铁腕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深度融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对赣江吉水段岸线、码头、支流开展全域拉网排查,全面摸排登记违法船舶。

支队联合各单位对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署缉发〔2021〕88号)文件,对被查扣船舶进行了联合认定,认定涉案船均属“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截至目前,被查处船舶相关权利人无法提供船舶权属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且未对违法行为提出申辩,执法取证完整、处置程序合规。


集中公开拆解,彰显“零容忍”态度

销毁现场,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没收的涉渔“三无”船舶及收缴的各类非法捕捞渔具网具逐一清点、核验,依规开展船体拆解、渔具销毁作业。机械化拆解作业直观展现交通执法对无证航行、非法捕捞“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活动同步开展现场普法,执法人员结合案例讲解长江禁渔、水上交通法规,讲明“三无”船舶安全隐患与非法捕捞生态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涉渔违法行为,凝聚水域共治共识。


长效常态监管,持续巩固禁渔成效

此次集中销毁是支队深化船舶源头治理、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支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完善日间巡查、夜间突查、群众举报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模式,畅通违法船舶快速处置通道,做到发现即查、查扣即清。同时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共治,以长效综合执法守护赣江水生态,保障辖区水上通航安全。


供    稿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八大队杨鹏翔傅伟生

审编校 | 温学良  罗俊  赵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