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公告
根据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经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核、评议并纳入《河北省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均可参加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以下简称市级评议),其中同步练习册类和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须适配我市中小学选用的教材。未纳入省级评议公告目录以及与我市中小学选用教材不匹配的教辅材料不在此次市级评议选用范围。
二、材料要求
教辅材料送评时,应提供送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及下列材料:
(一)教辅材料送评报告一式2份(分学段、学科、年级、种类撰写并加盖送评单位公章),主要内容包括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目的、指导思想、体系结构及特色等。
(二)教辅材料送评目录(详见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报送U盘)。
(三)教辅材料送评登记表(详见附件3)一式2份。
(四)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详见附件4)一式2份。
(五)教辅材料送评成品书5套,配套教材2套(仅同步练习册类、学习辅助类提供)。送评教辅材料成品书要求与省级评议公告中的相关要求一致。同步练习册类和学习辅助类按照教材版本分学段、分学科成套(含上、下学期)报送。寒暑假作业类分学段、分学科成套报送。考试辅导类,按考试科目分学段、分学科报送。须成套报送的教辅材料必须年级齐全,不全或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以上所有材料按种类、学段、学科分类打包(建议纸箱打包,便于验收和存放),并在外包装注明送评单位和材料名称、种类、学段。附件1-4纸质材料均需在指定位置加盖送评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连同成品书电子版一并通过U盘报送。送评成品书及资料,均不予退回。
三、材料报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送评主体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各项材料务必准确、齐全。
各送评单位委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单位介绍信(包括送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将所有送评材料送至报送地点,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报送时间:2026年7月8日—10日,每天9:00—11:3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唐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一层(路北区友谊路与兴源道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南)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市级评议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材料不齐全、报送时限内未送达的,均不予受理。
(二)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经市级评议并列入我市教辅材料目录的,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到书的,将退出我市教辅材料评议目录,本学制周期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相关教辅材料按照市级评议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四)市级评议工作结束后,评议结果将在唐山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由唐山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280109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附件1: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材料清单.doc
附件3: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送评登记表.doc
附件4: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承诺书.doc
唐山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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