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文书公告

关于程翠丽、张国志、惠书凤、郭秀侠、于卫明、席秀梅、韩学献、陈艳霞、王义云、柏贵兰投诉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案件《单位举证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5/12/05 1.5w 阅读 517 点赞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的你单位原职工程翠丽、张国志、惠书凤、郭秀侠、于卫明、席秀梅、韩学献、陈艳霞、王义云、柏贵兰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单位举证通知书》([2025]锡房金执字3-0088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中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