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缴存通知书
限期缴存通知书
滨住金限缴字〔2026〕27号
当事人:滨州爱空间家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爱
住址或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彭李街道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一路887号书香嘉苑2期1号楼西段2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MAE8HQQC7N
因本管理中心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缴存通知书》(滨住金限缴字〔2026〕27号)。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孝坷(身份证号372301xxxxxxxx1913)投诉你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经本管理中心调查并重新测算,你单位应为职工孝坷补缴2025年 1月至2025年10月住房公积金叁仟伍佰元(¥3500元)。若对补缴金额测算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函7日内,向本管理中心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你单位无异议的,请将补缴款缴存至以下账户:
户 名: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渤海支行
账号: 37001835708059111111
(请备注:补缴孝坷公积金款项)
自该告知函见报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1日
联系人:邢志超 联系电话:0543-3187499
联系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580号中银大厦6006室
注:本文书一式贰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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