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有机联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已于2019年11月被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吊销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规定要求,你公司应及时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通过公告送达方式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前完成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按规定完成办理,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置。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眉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徐泽花 联系电话:028-38166159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