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637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神县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 |
511421139203GB00005F00140112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环天南路2号(金成德信·锦绣天成19#地块)27幢1单元4层5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