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18120号 |
白马罗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
511421139208GB10000F00020131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天府大道西侧、环湖东路东侧高康国际医疗城2019 (TR) -36#地块2幢24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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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1812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预告抵押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