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走基层 送政策”人社助企纾困小课堂来啦!(八)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走基层 送政策”人社助企纾困小课堂来啦!(八)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9-18 20:48: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走基层 送政策”人社助企纾困小课堂来啦!(八)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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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类型、标准是什么,如何申领?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可同时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部分。
岗位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申领方式: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后,可向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地的就业局申报当年度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岗位补贴。
业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海勃湾区3890094;乌达区2799961;海南区4022957、389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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