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不是“将来的事”,而是“现在就要做的事”。今天《政策与服务》特别聚焦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解读个人养老金政策。
这是补充养老,不是替代基本养老!
这是自愿参加,不是强制摊派!
这是账户专属,资金完全归您所有!
这是税收优惠+市场运作,既减税又增值!
每年的缴费上限是12,000元!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统统符合条件!
一方面是有税收优惠,购买了个人养老金,在第二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另一方面,转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如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国债等,有的用户既把它当作是一种稳健的理财,同时也是为自己的养老增加一份保障。
一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等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二是通过商业银行柜面或手机银行等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也可通过商业银行渠道一次性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三是通过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自然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
四是缴费阶段,选择在预扣预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或者汇算清缴时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等方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六是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目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参加人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参加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患重大疾病;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
(六)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早规划,稳养老;
早参与,早受益。
记者:刘洁 短视频制作:柏楹 许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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