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精神,以及有关资金项目审计工作要求,现将第九师白杨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师本级财政资金分配结果(含绩效目标表)予以公示,分配详情见附件1;绩效审核结果详情见附件2。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分配结果》(师市财农[2024]5号),现将第九师白杨市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具体项目情况为:第九师白杨市2024年计划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1个,总投资1158万元,其中衔接资金772万元,师本级财政资金386万元,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3。
公示期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01-3341760 0901-3341373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新疆额敏县朝阳街545号九师机关3-37室,邮编:834601。
附件:1.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衔接资金项目绩效审核结果
3.第九师白杨市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第九师白杨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