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鲁建国等5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4/05/30 1.3w 阅读 114 点赞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劳社部发〔2023〕8号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第九师白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合下列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经过相关程序严格审核,对鲁建国等5人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现予以公示。

一、2024年第四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鉴定结论

备注

1

新疆星昊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鲁建国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第九师166团

郭海鹏

符合辅助器具更换

3

第九师167团

顾素凤

符合辅助器具更换

4

新疆额城铭博劳务派遣

有限公司

王占军

捌级伤残

5

第九师公安局

张翠萍

拾级伤残

二、公示和受理时间

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7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三、受理部门

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九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受理电话:0901-3384154、0901-7682745

第九师白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