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沈建平等5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4/07/03 1.1w 阅读 241 点赞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劳社部发〔2023〕8号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第九师白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合下列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经过相关程序严格审核,对沈建平等5人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现予以公示。

一、2024年第五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鉴定结论

备注

1

第九师165团

沈建平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第九师166团

丁爱军

符合辅助器具更换

3

新疆宏远劳务有限公司

张玉清

玖级伤残

4

第九师161团人武部

任毅

拾级伤残

5

第九师公安局

张利民

玖级伤残

二、公示和受理时间

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1. 受理部门

    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九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受理电话:0901-3384154、0901-7682745

    第九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