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4年8月16日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第九师165团五连2024年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九师165团五连2024年提升项目
项目选址:第九师165团5连连部
项目概要:项目总用地面积76436.25平方米(新建养殖小区用地19557.41平方米;居住区改扩建用地56878.8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牛舍4栋幢,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新建羊舍2幢,总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新建牛运动场3200平方米;羊运动场1100平方米;购置安装装配式等管理用房144.57平方米;新建铁艺大门(宽4米)1座;新建堆粪场1008平方米;新建铁丝网围栏590.80米;新建砂石道路4311.70平方米。居住区改建职工住房38套,总改造建筑面积2096.14平方米;新建附属用房36幢、库房及煤棚38幢;新建铁艺大门(宽3米)36座;配套污水处理系统31套;新建铁艺围栏1822.76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940.5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
项目建成后年存栏1500头牛,1100只羊。项目总投资1079.99万元,其中申请兵团本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80万元,职工自筹99.99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第九师一六五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韩兵兵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2762809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18599187995
电子信箱:15056005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第九师一六五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