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4/09/20 1.8w 阅读 227 点赞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农九师国土字20110120645

李志英、杨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54221672007GB00031F01380023  

朝阳新区阿格勒克西街康馨花园小区4栋2单元261室


公告单位:第九师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