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部门在志愿服务工作方面承担了哪些职责?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维护、相关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二、《关于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怎样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的理念,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围绕“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城市愿景,以志愿服务涵养城市文明,提升城市文明高度,根据《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的民政部门对志愿服务行政管理的职责,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效能,助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及基层社会治理。
三、《意见》有哪些亮点?
《意见》指出,志愿服务要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区(市)要依法依规做好本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加强本区域志愿服务工作阵地建设,注重以党建为引领,层层压实责任,指导镇(街道)、社区(村)加强志愿服务力量培育建设,落实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和时长记录等制度。同时,要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不断强化志愿服务站点作用,认真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工作,及时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
《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重大自然灾害救援等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中,要充分调动志愿服务力量,有效激发公众的主体意识和志愿热情,提高公众参与度和认同感,引导公众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力量。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一线防控志愿者无法及时登记注册、志愿服务队伍无法及时记录时长等情况,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服务队伍应当指导志愿者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及时录入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