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5/03/11 3.5k 阅读 523 点赞 查看原文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第九师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2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