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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惠民政策

2017/08/25 1.9w 阅读 176 点赞

一、学前幼儿资助政策。2016年起对具有甘肃户籍在公办幼儿园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年生均保教费低于1000元的免除实际收取的保教费,年生均保教费等于或高于1000元的按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在2000元的标准内按实际收取数额免补保教费);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一是从2006年起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含取暖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承担。二是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三是对家庭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现行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所需资金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四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市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4年11月开始每天营养餐供餐标准高到4元(每年800元);目前全市供餐模式有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三种;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三、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一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补助)学杂费。2016年起全省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实际收取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二是发放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30%;此项政策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学年2000元;所需资金全额由中央财政承担。

四、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一是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中职所有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免除学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二是中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为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五、省内高职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政策。从2016年秋季起,对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学年45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杂费,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免除(补助)书本费。

六、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对于省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按500元补助,省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按100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从中央彩票公益金计划专项中予以解决。

七、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目前贷款最高限额每学年8000元,不足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金额核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对于已就学的学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偿还。这项贷款由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八、校方责任保险政策。校方责任保险是为了构建校园风险管理机制,由学校给学生购买的一份保险。我市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市各类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中小学、幼儿园保费每生每学年5元,大中专院校保费每生每学年8元,赔偿最高限额每生每次事故30万元;从2013年秋季开始同时在全市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的附加险—无过失校责险,保费每人每学年2-3元,赔偿最高限额每生每次事故15万元-25万元,保费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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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