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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06 3.9k 阅读 76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总体形成教育工委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巡察组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市委教育工委认真对照分析,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明确整改原则、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整改思路和整改方案,分别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4月29日印发《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市委教育工委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将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与教育工作发展深度融合,以改促建,以改促治,积极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的整改任务

1.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力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推进“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出台《关于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召开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会,部署推动集团化办学紧密协作、纵横贯通。目前,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共有教育集团280个,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覆盖率100%,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

二是持续加强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加强中考改革统筹规划,坚持“育人为本、客观公正、普职协调、有序推进”逐步降低中考命题难度。出台《2024年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继续推动对全市中考招生政策市域统筹作出全面部署。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各地根据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继续在六区实施统一中考招生政策,让不同优势特长的学生在更大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普高就读。继续探索四星级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改变以往主要依据学校面试成绩录取的办法,将中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7:3比例纳入自主招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从我市今年中考招生实施情况看,社会反响总体良好,实现了科学命题、平稳组考、规范录取的既定目标。今年中招工作已顺利完成,各县级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差距大幅缩小。

三是优化调整积分入学政策。出台《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对比各县级市(区)统筹调剂后剩余公办学位和未达准入门槛的随迁子女数量、分布、学段等情况,按就近就便原则,开展跨乡镇(街道)调剂入学。2024年,全市新投用小学25所,新增学位约3.5万个;初中13所,新增学位约2万个。全市积分入学总申请数39344人,可供学位数35432个,准入率达90.06%,比2023年提高4.37%

四是做好全市教师校长培养培训统筹规划。研制市级年度培养培训计划方案,指导各地优化培养培训体系构建,突出重点项目示范引领,加强“双名”工程、内涵提升、智慧教育、职业教育等专题建设,形成新教师培养有规范、骨干教师发展有路径、名师名校长引领有平台的良好机制,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素质。

五是推进教育人才培养培训重点项目建设。研制“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建设五年规划,一体化构建教育人才分层培养体系,明确培养目标,优化培养方式,带动全市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名师名校长领航”高研班、名师发展共同体、市级名师工作室、“四有”好教师团队和乡村教育带头人培育站建设,不断壮大名师队伍,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是加大全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育力度。举行姑苏教育人才项目成果展示暨新教育苏州五年行动计划推进会,全市200余名教育人才现场观摩学习。开展姑苏教育人才候选人讲学活动,组织全市教师校长代表现场观摩学习,通过以赛促学、以评选优的方式促进名师队伍不断成长。组织开展姑苏教育人才项目研究第二批结项验收和第三批中期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引领人才发展的积极作用。今年上半年,全市有6人入选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6人入选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1人入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6个团队入选省“四有”好教师重点培育团队。在省、市各类教育人才选培中,各板块教育人才队伍进一步提质扩容。

七是加强教师交流轮岗统筹规划。召开全市教师工作会议,总结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师资优质均衡配置。2024-2025学年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参加交流的教师共有4178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数的18.72%;骨干教师交流数1975人,占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数的22.4%。

2.关于“对民办高校的监督投入精力较少”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组织民办和中外合作高校党委书记,参加以“提升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为主题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培训,举办两期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将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民办高校延伸的重要抓手。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党建规范化水平、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现场交流述职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点评意见作为民办高校有效传导压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强化民办学校党建专委会在推进民办高校“两个覆盖”中的作用,以“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为切入口,做好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队伍“选、育、管、用”,选聘党建指导员42名,资格认证“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78名,确保民办高校推动党建工作抓有目标、行有方向。

二是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三联三会”运行机制,规范民办高校党委议事规则,各学校逐步健全完善董(理)事会决策、校长室执行、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群团组织参与内部自主管理、监事会内审监督的“五位一体”民办学校治理结构。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组织机制。目前8家民办高校党委书记100%进入董(理)事会;校行政班子成员中的43名党员100%进入学校党委班子;学校党领导班子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交叉任职已落实到位

三是大力加强协同联动。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挂钩联系民办高校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制度。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对民办和中外合作高校开展“党建与监督体系建设”专题调研,配合省委教育工委,召集8所民办和中外合作高校董(理)事会负责人、党委书记,召开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专题调研会。建立民办高职院校党建联盟,召开在苏州高校马院联盟工作会议。明确《各县级市(区)协调管理服务区域内高校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市县两级由党委政法委、教育工委牵头的“地方会商会办机制”“日常联动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督导机制”。

四是重点施治整改。全面加强对民办高校办学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常态研究会商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学校党委、董事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属地区镇合作,动态建立安全稳定风险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等工作职责。在接到教育部、省厅风险提示函和省厅专题会议精神后,两次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相关学校办学风险。在省厅高位协调和具体指导下,积极配合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对相关民办高校的财务资金监管督查工作,全力确保学校收费后资金流转合规,维护民办高校安全稳定。

3关于“纠治部分学校片面办学行为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强实施办学质量评价。根据《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持续开展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重点就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五个方面开展,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建立跟踪整改长效机制。出台《2024年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和《2024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明确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督查,建立规范办学提醒函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办学提醒,强化相关信访举报处置受理,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对违规招生、考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加强劳动教育特色发展。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开展走访学校活动,对学校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情况进行督查,规范学校劳动课程开设。严格落实课程设置方案,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开设“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4.关于“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统筹指导监督存在弱项”的整改

一是加强师德师监督。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有关教师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落实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强化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和职业礼仪。对全市新学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指导各地强化师教育与监督,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开学走访检查重要内容,赴各现场检查开展师德教育、教职工准入查询、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机制等情况,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师德违规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对相关负责人失职失责的问责处理。

二是加强师德师教育。组织全市教师线上集中收看“教育家精神巡回宣讲”,引导广大教师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印发《关于做好庆祝202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和先进事迹的挖掘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引导广大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加强师德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对师德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教育引导新入职教师明红线、守底线。举办全市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呈现苏州人民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新风貌,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不忘立德树人初心使命。

5.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措施不多”的整改

一是加强考核评估。研制《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开展专项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治校能力。2024年9月至12月,对全市26所职业学校开展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实现职业学校评估全覆盖。

二是加强产教融合。开展《苏州市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与产业吻合度报告》课题研究,将职业院校专业分为重点发展专业、控制发展专业和优化淘汰专业,推动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一校一策”工作,更好服务苏州产业发展。依托现代职教体系产教融合“两翼”建设,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加快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步伐,提升校企合作内涵,努力实现“政行企校”协同育人,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在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召开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智慧云平台建设推进会。目前,已遴选首批苏州市优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0个,苏州文商旅创新融合产教联合体、苏州太仓中德汽车核心零部件智造产教联合体获批2024年江苏省市(县)域产教联合体培育单位。

三是研制行动方案。

以市级层面印发《苏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强化市级政策集成优化,推进职业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6.关于“未与高校建立完善的意识形态工作协调处理机制”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研究出台相关举措,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组织机制以及高校党委抓思想政治、安全稳定等工作职责,有效落实校党委领导班子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协同机制。完善联系在苏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定期了解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解决联系高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三是加强阵地管理。严把教材审查机制,对教材的选用、引进和审查严格要求,坚持“凡选必审”“凡用必审”原则,确保每一本进入校园的教材都能成为传播正确思想文化的有力载体,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7.关于“抓基层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审议修订工作责任清单,对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主体责任、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作出细化规定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是强化网络安全。指导各地各校规范个人终端接入校园网方式,定期对校园网络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建设,防止网络黑客攻击与恶意渗透,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8.关于“防范学校网络安全风险不够有力”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修订完善《苏州市教育系统党委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办法》《苏州市教育系统网络与数据安全应知应会手册》。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指导和监督各单位、部门在网络安全建设、管理各环节落实到位。开展直属学校(单位)电子显示屏的摸底排查,明确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络人,确保责任清晰、主体明确,督促使用单位健全电子显示屏管理制度和内容审核机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联网运行的转为单机运行。

二是加强演练培训。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及时发现网络安全威胁、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和网络安全师培训,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召开专题协调会,加强与网信、公安部门的交流协作,继续联合开展教育系统网络与数据安全应急演练。针对网络空间突出问题,调整完善演练方案,进一步提高问题检出率,进一步提高应急演练实际成效。

9.关于“推动‘五项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包含规范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课程、考试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督导,发现存在问题,当场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学校及时整改,落实后续跟踪和持续改进工作。开展社会常态化监督,公布市县两级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第一时间化解诉求。开展重点线索监督,开展政府履责监督,将“五项规范”落实情况纳入市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县级市(区)政府教育履职任务清单和学校综合考评。

二是严肃查处违规情况。对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对于重点线索学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督查,并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三是推动作业改革。建立健全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时间,抓好优化作业设计和管理的“牛鼻子”,打造“新时代苏州有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品牌,推动教学提质增效。

10.关于“对课后延时服务统筹谋划不及时”的整改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将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纳入“五项规范”常态化督查内容,加强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全面规范课后服务行为,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指导学校对课后服务进行分时段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将作业辅导、体育锻炼、兴趣活动等内容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工作合力,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苏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组织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工作。

三是细化实施细则。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县级市(区)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指导各地根据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细则,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部分区域和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优质课程,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促进课后服务提质增效。

11.关于“对校外违规学科类培训查处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严把“年检关”规范机构管理。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中,将培训材料、人员查询纳入必审事项,市县两级教育部门会同检察、公安等机关定期开展排查,基本建立从业人员排查审核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出台《苏州市“双减”校外培训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启动暑期专项治理,召集科技、文广旅、体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专门部署,针对违规培训高发的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实施精准防控,涉及违规学科培训、合同票据、广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领域。制定执法设备清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等指引文件,在县域推动委托执法、赋权基层综合执法等实践,组织执法工作培训会,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予以及时查处。

三是做好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加强收费管理,推进预收费资金监管,防范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确保风险总体平稳可控。建立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六化”制度,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机构724家(次),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机构整改。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紧盯节假日、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多种方式,提醒家长理性慎重选择校外培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网站、公众号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针对违规问题,采用“双减”政策宣传、合规指导、推送消费提醒、发布违规通报等方式,不断健全违法违规校外培训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有关工作入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简报(第11期)》。

12.关于“教师培训统筹规划不够”的整改

一是分专业设置培训课程。编制年度教师校长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分层分类设置培训项目,强化教师培训的统筹实施。开展暑期教师全员全学科新课程改革培训,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科学、劳动和心理健康等学科师资的培训,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课程。做好乡村教育带头人培育站建设,强化乡学校紧缺学科师资培养,整体提升乡村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举办新教育实验新秀教师成长营和名师名校长研修。

二是优化教师培训内容。完善培训项目申报管理,对培训内容、时间等进行规范、整合。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合理设置培训时间和内容,严控线上培训数量。加强培训项目绩效考核,规范培训经费使用。

13.关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数量偏少”的整改

一是加强人才引育制度建设。苏州教育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加大竞赛教练等优秀人才引进力度。研制“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建设五年规划,一体化构建教育人才分层培养体系。配合市有关部门制定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开展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吸引名校优生来苏州从教。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优秀学子座谈,鼓励回苏州创新创业。支持各地优化路径、先行先试,创新开展引才聚才工作。推进实施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做好教育特聘人才评选工作

三是积极搭建教育引才平台。配合市有关部门举办第十六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牵头组织“海外留学英才苏州圆桌汇”“青雁归来优秀青年人才交流”专场活动,让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了解苏州、向往苏州教育。

四是加强教育人才分层培养。做好姑苏教育人才分层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启动新轮姑苏教育人才资助项目。做好省级以上教育人才遴选推荐工作,我1人入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6人入选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新增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名校长工作室。

14.关于“教师心理关怀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全面做好规范“进校园”活动。印发《2024年市级规范“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推动各地各校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观,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明确列入年度清单的“进校园”活动不超过20项,列入学校自选目录的“进校园”活动不超过30项,不在清单及自选目录范围内的活动一律不得“进校园”。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年自主选择项目不得超过4项,“进校园”活动次数不得超过20次。

二是落实涉及中和教师督评考事项年度清单管理印发《2024年度市级机关部门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督促各地同步实施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管理,努力把宁静还给校园,把时间还给老师。

三是推出惠师强教新举措。开展专项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礼遇教师、为教师办实事的相关做法,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研制出台惠师强教“十条,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力度,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和获得感

四是避免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实效。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改进涉校事务,避免过度留痕和“指尖上的负担”。对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功能进行优化和调整,将学生常态化作业改为“选做”,倡导低年段的孩子在家长陪伴和引导下学习。市公安部门禁毒知识宣传平台,改由学生自愿通过活动形式参加学习。团市委对共青团员“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情况明确规定不得以硬性摊派、截图留痕、张榜排名等方式推动学习。

15.关于“推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举措不够有力”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苏州市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苏州市中小学推行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倡导学科教师在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开展好“劳动教育周”和“心理健康月”。与网信、公安部门建立保护青少年信息沟通机制,对排查到的特殊学生信息,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属地教育局,立即采用适切方式了解情况,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或网络文明教育。

二是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开展“2024年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邀请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班主任工作方面的专家,通过6期48个课时专题培训提高全市骨干班主任能力。召开苏州市部分高三班主任工作研讨会,做好考前师生身心调试工作。召开苏州市中小学德育名师工作室工作会议,上线“苏州市中小学德育名师工作室平台”,推动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常态化开展研讨、开课、读书等活动。实现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全覆盖,配齐配强市县两级专职教研员,定期开展教研活动,适时组织示范课,完善心理教师研训体系。每月对专职心理教师和心理热线志愿者开展督导,以真实案例督导提升教师危机干预专业水平。开展“林老师”团队季度学习活动邀请“首席‘林老师’”、专家顾问等进行业务及专业指导,提升团队整体实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持续推进“润心”行动。每月召开直属学校“润心”行动专题会、每两月召开板块“润心”行动推进会。开通24小时学生心理援助热线65205520,畅通学生救援通道,目前共接到呼入电话4928通呼出电话357通,其中有效热线为4502通;因危机发起预警210起。在考试前后、节假日前后等,关口前移,发布工作提醒函,加强督查督导,切实做好“小手拉大手”安全教育,认真落实“1530”工作法(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离校前30分钟常态开展身心安全提醒)。打造线上“苏小安”课堂,每周推送安全教育内容,引导家长共同关注参与,累计阅读量超230万人次。在全市80所学校试点开展“一校一社工”,目前已实现直属学校全参与、县市试点全覆盖。

16.关于“家庭教育的指导效果不够理想”的整改

一是持续办好“苏州家话”品牌活动。开展名家大讲堂、“苏州家话”沙龙、“苏州家话”微视频录制等系列家庭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家庭教育讲座进街道、进社区,推进“家长学堂”建设。

二是形成多方育人合力。充分发挥好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专业社工组织等作用,提供更为专业化、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24年推动名师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进社区400场。

17.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前,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巡察整改)7次。

18.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整改

市委教育工委班子及成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个人责任清单,抓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9.关于“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抓得不紧”的整改

一是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已确保配备1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

二是加强基层纪检队伍教育培训。统筹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合力,强调“以干代训”,强化协同配合,在人事招聘、评优评先、集中采购等重大项目中开展联动监督、交叉监督。

20关于“扎口管理不严不实”的整改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苏州市教育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推动业务管理处室和相关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全方位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换届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对换届中各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督促社会组织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目前,8家未及时换届的社团已全部召开换届选举会议。针对苏州市中小学校影视评论学会已被苏州市民政局撤销登记的情况,指导学会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目前已完成全部注销手续。多次召开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对社会组织如何服务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助力苏州教育发展的积极作用。

21.关于“财务风险防控不力”的整改

一是及时做好纠正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流程,在处理相关单据凭证时明确由两人负责,一人制单、另一人复核与审核,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审批。及时组织财务骨干对协会投资企业成立以来所有财务资料进行全覆盖排查,对个别不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进行注销。

二是加强长效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合理设置会计机构,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合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组织开展财务专题培训,提升会计业务知识和技能,以训促管,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严格把关社会组织对外投资事项,从严审批社团举办经济实体,按照重大事项报告流程,严格审查拟举办经济实体经营范围。加强社团投资项目资金审计和全过程监管,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严格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相关社会组织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时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并对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严格把关。

22.关于“干部兼职审批不严”的整改

一是完成超量兼职整改。市教育局相关人员涉及超量兼职情况的,一律按照规定主动退出相关兼职,目前退出人员3人,退出兼职数4个。

二是完成兼职取酬情况整改。相关学会、研究会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9名干部本人进行谈话,9名干部已全部退回个人违规所得收入。

三是完成兼职领导人数超过规定整改。经过整改,目前苏州市百年老校协会本届兼任负责人的领导干部为4人,苏州市教育学会本届兼任负责人的领导干部为5人。

四是加强常态化制度建设。持续规范做好干部兼职审批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围绕《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若干规定(试行)》,广泛开展政策学习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规范办理流程,下发《关于修订局管科级干部社团兼职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备案流程,建立兼职管理台账,准确掌握每名干部兼职情况。在社团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底要以书面形式将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如实报告单位组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管范围,确保监督工作的常态化。

23.关于“执行干部选派任用工作条例个别环节存在瑕疵”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江苏省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好《市委教育工委科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第五版)》工作要求。加强干部工作常规调研、专项调研,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规范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含延伸考察)、民主测评等环节的参与范围,派驻组、监审处、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民主推荐、考察程序。做好挂职干部(含交流锻炼)延伸考察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原单位意见,确保干部选派任用公开公正,高效合理。

24.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

一是建立问责通报机制。认真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对在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问责。

二是重点做好专家费发放管理。梳理近几年机关各处室专家评审费用,汇总分析直属学校(单位)发放情况,摸清底数明晰问题。修订完善《苏州市教育局专家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相关政策可执行、能落地,具有科学指导性和实际操作性。

(二)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

关于“对民办高校的监督投入精力较少”中西交利物浦大学的问题2024年5月底西交利物浦大学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批复成立了纪委。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民办高校党委换届安排,西交利物浦大学将于12月中旬完成党委和纪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苏州市教育局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点任务,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统筹意识,围绕仍需深化整改和持续推进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把整改成果扩大、固化,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作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统筹意识,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纵深推进整改工作。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盯紧盯牢巡察整改工作,破除前紧后松过关心态,从严从实从深从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重点关注还没有整改完成的项目,列出时间、责任到人,真正将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从巡察反馈的问题入手,把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认真写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落地落实、真正取得实效,以巡察整改促进步,以成果运用谋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215646;邮政信箱: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198号苏州市教育局;电子邮箱:szjyj@suzhou.edu.cn。

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