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常态化做好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程序和监管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园区经发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区内7家通过苏州市政府认定的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开展年度评价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西卡(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雅士利涂料(苏州)有限公司、奥沙达化学(苏州)有限公司、综研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可隆化工(苏州)有限公司、迪马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7家企业通过本年度评价。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园区经发委。联系电话:0512-66681031。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