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202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5.4k 阅读 297 点赞 查看原文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主体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申报主体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及其他有职业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同时承担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展示等任务。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由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领办,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建设。主要功能是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等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二、申报条件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有3个及以上与申报领域产业发展对接度高的重点(特色)专业(职业),并配备相应实训设备。

3.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和实训教师。

4.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校企能够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等,共建培训实习基地,双方选派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师傅)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5.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竞赛。重视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培养,积极组织职工、老师和学生参与盟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

6.有效发挥社会培训功能。上年度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纳入统计范围。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

1.工作室领办人条件

领办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

领办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草原英才、北疆工匠、全区技术能手获得者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技能人才。(2)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金牌选手以及指导教师、专家。(3)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技术革新成果显著、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带徒传技经验丰富。

领办人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自治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族特色产业技能带头人等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不做硬性要求。

2.工作室依托单位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以及为技能大师提供必要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团队。(2)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3)能够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办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4)企业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5)建立工作室日常管理、目标责任和师带徒培养制度。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征集202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采取自治区、市两级建设项目同步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组织实施。符合市级建设条件的,及时通过官网公布。达到自治区级建设标准的,择优推荐。

(二)新申报相关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时,需填报《呼和浩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或《呼和浩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6);同时申报自治区级建设项目的单位,还需填报《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或《内蒙古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三)已获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单位,可申报自治区级相关建设项目,需填报《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或《内蒙古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四)申报单位经市级主管部门或旗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每个项目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申报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单位资质、培训场所、设施设备证明,近3年未受刑事行政处罚、失信联合惩戒、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证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技能人才及实训教师花名册,校企合作、技能竞赛等其他成果证明材料;技能大师工作室佐证材料主要包括:领办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技术革新成果等复印件,领办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相关证书需附“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截图;工作室依托单位条件证明等。

联 系 人:吕冰彬

联系电话:5181213

电子邮箱:hhhtzynljs@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709室

附件:1.呼和浩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呼和浩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4.内蒙古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5.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

6.内蒙古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分类对照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