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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公示

乌海市民政局(本级)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2018/09/25 1.2w 阅读 84 点赞
标       题: 乌海市民政局(本级)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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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乌海市民政局(本级)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8-09-26 11:19: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民政局(本级)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26 11:19: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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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市民政局承担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全市老龄工作的地方政策并监督执行。2、负责全市性社团和委托代管的全国性、全区性社团分支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会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各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3、负责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拟订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各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老年经济实体和老年个体经济发展。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规范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承担乌海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5、拟订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负责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组织军地两用人才培训。6、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拟定救灾和社会救济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核查灾情,统一上报、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7、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市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负责组织全市社会救济工作。8、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嘎查、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嘎查、村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9、贯彻国家婚姻法律、法规;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10、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各区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11、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有关政策、法规、规章;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基金;执行殡葬工作政策,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人员和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管理工作。12、开展老年科学及老龄工作研究,制订老龄工作规划,发展有益于老年人的其它各项事业。13、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市民政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有在职人员共30名,行政编制21名,实有22人(含非在职2人),事业编制8名,实有8人,退休人员19名,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和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优抚科(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我局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成立了规划财务科,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由报帐员负责申请核拨各项资金和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比去年有了大幅度下降。财务工作运行良好。下一步,财务工作还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标准,重大经费开支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1)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741.2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12.21万元,项目支出129万元;

(2)2017年部门收入1648.1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预算1648.12万元。

(3)本年收入1648.12万元,2016年收入2051.8万元,比上年减少403.68万元,减少19.7%;(16年有有两次调资)

(4)本年支出1595.46万元,2016年支出2070.3万元,减少474.84万元,减少22.94%(16年有两次调资);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48.1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7.59万元;支出总计2,115.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0.2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22.23万元,下降16.6%;支出总计减少422.23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16年有两次调资,公车改革,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4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1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9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32万元,占40.8%;项目支出944.14万元,占59.2%。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7.59万元;支出总计2,115.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20.2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22.23万元,下降16.6%;支出减少422.23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16年有两次调资,公车改革,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9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32万元,占40.8%;项目支出944.14万元,占59.2%。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141.82万元,主要原因是:16年有两次调资;公用经费4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减少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占87.8%;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12.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用于日常公务用车汽油费及维修(护)费,车均运维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单位车辆减少导致费用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50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相关工作组来我局检查指导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1.49万元,降低19.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比2016年减少117.46万元,降低84.2%,主要原因是:16年已采购一批办公设备,17年没有采购大批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和应急用车,较2016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2017年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民政局(本级)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洋    联系电话:0473-3959338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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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息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