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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连环话”⑤:跨省就业?失业保险年限可“搬家”

2026/09/30 2.3k 阅读 517 点赞

失业保险

“连环话”

近期我正在找合适的工作,假如我换到其他城市发展的话,那我之前在苏州交的这几年失业保险是不是就白交了?

当然不会。跨省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或者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跨省流动就业。之前在外省交过失业保险,现在换省份就业了,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跨省领失业金。在外省离职失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是想回自己户籍地领取待遇的,也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点击查看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怎么办?

01

线上办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i.12333.gov.cn)

路径: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

·

02

窗口办理

您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转入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办理时效:

转入地-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向转出地发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收到转入地联系函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费用划转-转出地在关系转出后的1个月内向转入地划转费用。

❤小提示❤

1.江苏省内不用办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省内的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领取记录已经实现数据互通。

2.在职/失业状态都能办理,办理关系转移期间不影响新单位正常参保缴费。

3.超过1年的失业保险缴费,由转入地和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划转费用,费用划转期间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省内缴费不用转,跨省就业/领金

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下一期,我们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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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审核:俞晓峰、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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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便民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