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连环话”
近期我正在找合适的工作,假如我换到其他城市发展的话,那我之前在苏州交的这几年失业保险是不是就白交了?
当然不会。跨省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或者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跨省流动就业。之前在外省交过失业保险,现在换省份就业了,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跨省领失业金。在外省离职失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是想回自己户籍地领取待遇的,也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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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怎么办?
01
线上办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i.12333.gov.cn)
路径: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
·
02
窗口办理
您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转入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办理时效:
转入地-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向转出地发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收到转入地联系函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费用划转-转出地在关系转出后的1个月内向转入地划转费用。
❤小提示❤
1.江苏省内不用办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省内的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领取记录已经实现数据互通。
2.在职/失业状态都能办理,办理关系转移期间不影响新单位正常参保缴费。
3.超过1年的失业保险缴费,由转入地和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划转费用,费用划转期间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省内缴费不用转,跨省就业/领金
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下一期,我们来聊聊,
领取失业金的女性人员还有一笔专属补贴——
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
蹲住不迷路!咱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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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审核:俞晓峰、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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