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一、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佐证材料需要装订成册。
(二)审核把关。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把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汇总上报。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本地区或本部门申报材料,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汇总表》,将相关材料和正式申报公函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附带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
二、申报数量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个人项目1项。其他资助项目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另行印发的通知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查阅本文件及下载申请表请登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uhhot.gov.cn/)。
联 系 人:娜日美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