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拟对安丽华等4736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021年1-9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差部分,共计759809.25元,现予以公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最低正常缴费额50%。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5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凡对享受人员及金额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570-3020500;办公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507室。
附件:
2021年1-9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差人员公示表.xlsx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