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民政局 关于对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1-0832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政策解读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乌海市民政局 关于对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12-17 17:40:5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乌海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1〕57号),现对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一、政策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低保工作实际,就推进按标施保、加快完善居民低保制度制定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一是制度设计更加合理。健全与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
二是认定条件更加科学。建立行之有效的综合核查家庭收入、财产以及支出状况的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认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是核查手段更加有效。在完善传统收入核查手段的基础上,实施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四是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完善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大力提升监督管理制度化、社会救助法制化水平,加大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力度。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工作机制。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测算调整机制,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十二五”期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二是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各区应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开展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的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提供客观依据。
(二)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和审核审批程序。依据家庭实际收入情况,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需在所属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要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及家庭实际收入水平履行程序,做到按标评议,按标公示,按标审批。明确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区民政局是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
(三)加强动态管理。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实行定期动态核查制度,定期跟踪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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