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走基层 送政策”人社助企纾困小课堂来啦!(五)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走基层 送政策”人社助企纾困小课堂来啦!(五)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9-15 20:57:5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走基层 送政策”人社助企纾困小课堂来啦!(五)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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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1.企业对新录用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给予全额培训补贴。
2.企业对新录用的其他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市本级3158015;海勃湾区2059708;乌达区3666592;海南区389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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